名牌包饰离奇失踪?窃贼竟是闺蜜……
美容师朱某某与顾客成为闺蜜后,趁去闺蜜家收拾房间、帮助喂猫等,盗窃闺蜜奢侈品包饰品变卖,获利近9万元。2024年3月19日,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,黄浦区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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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回顾
2020年初,小晴(化名)因经常在一家美容院做护理项目,便结识了美容师朱某某,两人因为年龄相仿成为闺蜜,熟络了以后,小晴多次邀请朱某某到家中做客,有时还会过夜。然而,令小晴没有想到的是,她以诚相待的这位“闺蜜”却成为了“敌蜜”。
2022年9月,朱某某帮助其在家里收拾衣帽间首饰台,见首饰台抽屉内有多件名牌耳环、项链等饰品,心生歹意,将带有香奈儿牌logo的多种款式耳环、2条项链窃走,并卖给本市某奢侈品回收寄卖店,获利4000余元。
一个月后,朱某某受小晴邀请在她家过夜,当她起床时发现卧室的小晴还在熟睡,有了上一次盗窃的“经验”,这一次,朱某某把目标瞄准了衣帽间玲琅满目的包包,趁小晴还没睡醒之际,将1只爱马仕牌背包、1只香奈儿牌流浪背包、1只香奈儿牌CF链条背包塞在一个大的购物纸袋中窃走,转手就将上述包卖出,获利5.6万余元。
因小晴始终未发现东西失窃,朱某某也愈发大胆起来,2023年2月,她在美容店帮小晴做美容护理时,执意要帮小晴清洗其佩戴的宝格丽牌带吊坠项链,拿到隔壁房间后,朱某某用事先准备好的假吊坠“偷梁换柱”,调换走小晴的正品吊坠。次日,朱某某便将该正品吊坠以1000余元贩卖给二手奢侈品店。尔后多次,朱某某又借帮助小晴喂猫、收拾房间等机会,再次窃取小晴包柜里的多个奢侈品包后变现2.7万余元。
直至同年7月,当小晴翻包柜想找一只包时,才发现包柜明显变空,包的数量只有原来的一半。觉察到不对的小晴立即报警,遂案发。
“我实在没钱了,既要还债,又要租房,经济压力很大,所以只能偷小晴的包和首饰用来偿还债务。”到案后,朱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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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官说法
本案中,朱某某利用了被害人小晴对“熟人”疏于防范的心理,多次进行盗窃。检察官在此提醒,防人之心不可无,尽量不要在人前显露财富。此外,定期对家中财产进行清点,时刻保持防范意识,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。
作者 | 林桢淑
来源 | 第一检察部
编辑 | 马文艳